新资讯:又是双罚!这家互联网支付公司新年被罚没327万元,为何受罚?有何深意?
来源:北京商报     时间:2023-01-05 21:14:30

北京商报讯(记者  廖蒙)第三方支付行业迎来了新年的首张罚单。1月5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央行济南分行网站于1月4日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金运通网络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运通支付”)因两项违法违规行为,领到一张双罚罚单。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金运通支付的两项违法行为包括:违反清算管理规定和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央行对其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19.12万元,处以罚款208.48万元,合计罚没金额达327.6万元。同时,时任金运通支付董事长王树斌对金运通支付以上两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综合央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方面信息,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金运通支付成立于2013年1月,公司最大股东为山东金升有色集团,法定代表人正是本次被罚的王树斌。2014年7月,金运通支付获得央行发布的支付牌照,业务类型为全国范围内的互联网支付,并于2019年7月完成第一次续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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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次被罚具体原因以及后续整改进度,1月5日,北京商报记者也向金运通支付进行了采访,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对方回应。

在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看来,金运通支付此次被罚涉及违反清算管理规定和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这两个领域也是支付机构被处罚比较集中的领域。处罚金额属于中等水平,并且对相关负责人一并处罚,实行了“双罚制”,处罚对同业机构具有一定的警示作用。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本次罚单也并非金运通支付首次被罚,在2016年至2018年间,金运通支付曾经连续被罚,违法事宜主要集中在交易管理与商户管理方面,罚款金额在3万元至91万元之间不等。在2018年12月,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金运通支付被央行济南分行予以警告,并罚款91万元,1名相关责任人同时被罚款5万元。

作为一家互联网支付机构,金运通支付在支付结算、商户管理方面数次被罚。对于这类违规事项,公司有哪些应对举措,北京商报记者同样向金运通支付进行了了解,但也未获回应。

北京社科院、中国人民大学智能社会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王鹏指出,当前金融监管持续收紧的大背景下,支付行业的市场环境、业务环境也在同步发生变化,这就要求支付机构在进行业务调整的同时抓好合规建设。除了本身的业务管理外,支付机构还要保证商户的真实性与交易的真实性,防止出现为违法行为提供支付通道的情况发生。

刚刚过去的2022年里,央行对支付机构开出了50余张罚单,合计罚没金额超过2.7亿元,处于较高水平。新年首张双罚、罚没金额超过300万元的罚单,也释放了2023年支付行业将延续严监管态势的信号。

于百程直言,合规问题依然是目前支付领域的主要问题之一。2022年央行提出加快《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的立法,在2023年有望落地并对行业监管产生重要影响。而《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对于支付牌照提出采取分级管理措施,多次被罚会降低分类评级结果,甚至被暂停业务直至吊销牌照,也会要求支付机构以更审慎的态度展业。

谈及2023年的监管趋势,王鹏认为,监管趋势总体趋严是毋庸置疑的。未来的监管一定是常态化的监管,包括从业机构日常经营活动、消费者权益维护,对于产生的问题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同时,数字化的监管手段也会有更大的发挥空间,结合对支付机构的现场检查,让违规行为无所遁形。这也将加大监管处罚对于支付机构的震慑效果,保证支付系统的有序运转。

关键词: 支付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