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划出贷款类广告红线,未经同意不得通过电话、信息等方式发送!
来源:北京商报     时间:2023-02-28 16: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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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四红)2月28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北京市金融投资理财类广告发布合规指引,其中对于融资贷款类广告,强调未经金融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通过拨打电话、发送电子信息等方式,向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发送广告。在电子信息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的,视为发送广告。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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